赵世瑜:明清时期的四川到底是怎样的
明清时期的四川到底是怎样的
——梁勇《移民、国家与地方权势》书序
本书是作者梁勇在其博士论文的基础上补充修订而成的。
梁勇是我指导的博士研究生,其博士论文的成绩和缺点,自然我都应承担部分责任。因此,他请我来写这篇序,我理解为他请我来共同承受读者的批评,故不敢辞。
本书的基本材料是清代四川巴县档案。虽然我指导过几篇利用清代州县档案资料做的博士论文,也跑到一些地方档案馆去浏览过一点点历史档案(比如内蒙古的土默特左旗档案、四川冕宁县档案、四川宜宾的叙永档案、四川南充的南部县档案、云南楚雄州和大姚县的档案、浙江龙泉县的档案等等),但我本人完全没有利用地方档案进行研究的直接经验,所以不能说有什么发言权。
我所见到的利用地方档案所做研究,似以法史研究(我不知该叫法律史还是法制史,干脆简化)为多。这也许可以归结为留下来的档案的相当部分为诉讼案件的缘故。但此类研究专注于司法审判程序,即关心的是法学问题,因而对历时性因素考虑不多,且往往忽视诉讼的具体情境、人及人群,即史学问题。此类现象,同样发生在利用地方档案做经济史研究(如土地与赋税),或做基层管理制度研究(如保甲制)的成果那里,所以,像《蒙塔尤》那样的同是利用地方审理档案写出来的杰作,似乎并没有给我们的研究者太多的启示。我们知道,兰克(von Ranke)是强调使用官方档案的,20世纪以来的西方学者对此也多有反思,我们的利用档案进行历史研究的学者,有没有在利用及研究之前,对这两方面的范例做过方法论意义上的省思呢?
我完全相信,大宗地方档案的利用,会给中国近现代史的研究搭建一个全新而广阔的平台。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如下理由:第一,如此大量的地方史料,给我们提供了远超以往的历史细节,使我们对以往知之不多的层面有了更多的了解;第二,这些历史细节更多地体现为制度的实践或操作层面以及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层面,对这些层面的了解也许会颠覆“宏大叙事”框架下的历史认知;第三,不仅使区域社会史研究的史料系统得到极大丰富,可以从更多的角度认识地方社会,而且可以使其它取向的研究在许多话题上与区域社会史研究的对话成为可能。但是,这并不能完全抹杀地方档案的局限性。本书作者在《绪论》中提出了州县档案五个方面的史料价值,我大体上是同意的;可贵的是,他对这一史料系统的局限性也有一定认识,虽然只是蜻蜓点水。
运用地方档案研究历史,不仅有认识地方档案在史料层面上的局限问题,还要考虑应该如何利用地方档案以认识该地方的历史。或者说,档案中频繁出现的人名和地名应该得到何种程度的重视。在我看来,地方档案也可以成为一种索引,通过那些人名和地名,我们可以知道哪些地方和哪些人群值得我们去追踪,我们需要到那些引发这些档案出现的地方去寻找其他的材料,去了解案中人的各种社会关系以及案子发生的具体情境。我们最关心的应该是那里,而不是生成这些档案的衙门。
除此之外,我们还应该思考通过档案能够对大时代的历史得出什么新的认识。比如现存地方档案大多是晚清、民国时期的,这一时期的大问题——恕我孤陋寡闻——似乎是现代转型问题。如果是这样,地方档案当然可以比目前的许多材料提供许多更为微观、具体、生动的面相,但大的结论如果没有太多不同的话,意义也就有限了。正如我在另文中所指出的,史料无论新旧,关键是要发现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认识,否则无论前人用什么材料,讨论什么问题,甚至就是一篇小说,都可以把我们想要说的话提前说了。
专著与学位论文还是有很多区别的。我在阅读许多由博士论文改写的专著时都发现,不知道是因为懒惰还是因为不知道专著的写法,这些书大多保留了博士论文的痕迹。比如说,无论是什么,学术史的部分总是要有的,但写法却有所不同。首先,在学位论文中,相关研究要尽量在绪论部分提及并加以讨论,但在专著中,除了必要的部分外,在不同章节中还可以随时予以涉及。其次,绪论中的学术史讨论,要紧密围绕本书的主题或主要问题意识,比较充分地展开,并针对前人的论说提出自己的假设,使自己的主题或问题意识比较鲜明地凸显出来,等等。对本书而言,就是要围绕清代巴县基层社会的权力结构及其变迁来讨论学术史,其它枝蔓可以略而不及。
要讨论巴县地区社会秩序在清代的重建,作为背景,移民的问题就不得不涉及。学界似乎都同意说,明末清初的战乱导致四川境内经济凋敝、人口锐减,故而有“湖广填四川”的说法普遍流传。作者提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即入川移民的第一二代在提到自己的籍贯时,通常说的是湖广、陕西等原籍,即迁出地,直到乾隆以后才逐渐说现籍。这种现象说明,直至康熙中后期,尽管朝廷大力招民垦荒,在入籍的政策上比较宽松,也的确有大量外省移民涌入,但他们未必就一定立即在迁入地入籍,有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持观望态度,甚至在某种情况下回流原籍。这种心态,在今天流寓海外的移民中仍属常见。
但到康熙末年,四川的绝大部分土地很快垦熟,至雍正时期就接近人满为患,于是土客之争渐烈。这种情况的发生,虽有多种因素导致,比如政府号召逃离的土著回川,造成地权纠纷频频等等,但其中原因之一便是上述清初入川的移民未立即入籍,出现事实上占种土地、纳粮当差,却未即有合法身份的缘故。各色人等便都可以抓住这个漏洞,引起纠纷。移民为了保护“胜利果实”,便结成各种地缘性组织,比如会馆,予以抗衡。
在这样的语境之下,作者也讨论了“麻城孝感乡”的传说。作者在讨论了学界诸说后认为,这一说法来源于明夏旧部遗民和明夏时期移民四川的湖广人对祖籍地的认同,至清初战乱,谱牒佚失,人们只好人云亦云,这一说法就成为四川土著的代名词。对这样的说法,我认为是有道理的,不过为何清人将其作为土著的代名词,我意并不完全是因为认同的需要,还是有现实的功用。正是因为上述雍乾时期地权纠纷等等造成的土客矛盾,使这些“无籍之徒”必须强调他们是元末明初以来的土著,而非清初迁来的新移民。
但是,作者对“宗族构造”的意义几乎略而不谈。尽管乾隆时开始修谱的人很少,晚清才开始多一点,但并不妨碍多做分析。因为在讨论有关珠江三角洲的宗族建构时,移民定居、水上人登陆等牵扯入籍的问题是可以看得出来的。从这类事件发生的明初,到开始零星编纂族谱的嘉万时代,也经过了较长的时间。那么在巴县这样的移民社会,“宗族构造”到底是不是一个问题呢?究竟是延续了前人的习惯性研究思路呢,还是在这里也的确是个问题?如果是,它的意义在哪里?
“麻城孝感乡”的传说当然不能起多大作用。作者在讨论宗族时提到,这里的宗族构造经常以原籍为纽带(这一点已为刘正刚教授指出过),这本是个很有意思的话题,但只是一语带过。其实叫不叫“合同式宗族”没有关系,关键是以地缘为纽带进行的联宗,是怎样一种“宗族”结构?它究竟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发挥了怎样的作用?或者从写作的逻辑来说,这里讨论宗族的问题与秩序重建及基层权力结构的主题有何关系?
在一个混乱的移民社会里,拳头才是硬道理。这就有了本书所论的“啯噜子”以及后来的哥老会等帮会组织。关于“啯噜子”的本意,作者引用官府的说法,即为土匪、恶棍之意,但为何如此称呼,却未有解释,只说是本地土话。记得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第一历史档案馆看档案时,遇到中国人民大学档案系刘文源教授,午饭闲聊时他说“啯噜子”应读作gu-lu-zi,只有我们四川人才能明白。四川人称“蹲着”为“跍(ku,亦读作gu)倒”,“啯噜子”实际上应是“跍路子”,即蹲在路边打劫的人,与古语“剪径”异曲同工。我一直以为他的说法是正解。
作者论证这些“啯噜子”多为外来移民,大约是因为被政府或民间传言忽悠到四川,却又找不到生计,只好铤而走险。于是保甲制在四川的普遍推行、客长制的出现,便都与这样一种形势有了关联。特别重要的是,由于四川社会长期处在一种人口频繁流动的状态下,因此保甲制这种自上而下的、比较适于定居人群的管束体制就存在较大局限,需要客长制这种特殊的、以地缘关系为纽带的民间体制加以补充,这一看法是相当重要的。正如我们所知,由于滇铜外运的原因,大量外来人口涌入云南的矿厂,于是在矿厂中同样存在客长,与其他各“长”一起,形成对矿厂的相对自治性的管理,而地方官府及其管理体系对它们的管控微乎其微。这同样印证了巴县客长制的性质。
到这里,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便浮现出来了:为什么四川社会长期处在一种频繁流动的不稳定状态呢?也就是说,为什么四川一直可以称为“移民社会”?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才能解释为什么客长制成为本地城乡的基层社会体制。遗憾的是,作者在这里用力不足。依我拙见,可以有这样的一些思路:
第一,山区的开发是发轫自明代中叶、到清初以后日益普遍的趋势。四川四面环山,北有秦岭,西接甘藏高原,南接云贵及广西境内的大山,东部即重庆则与湘西相连,在此前开发较少,此时则对移民产生了巨大的拉力。我们看到,像西昌那样的西南隅,清代中叶都流入了从湖南或广东来的大量移民。而在山的那一边,清中叶湘西的苗民起事,应是与此相关联的、同一大历史运动的组成部分。
第二,长江运道的大规模利用。对明清时期长江运道的利用,实在需要进行深入研究。究竟是到什么时候,长江运道的利用有了大幅度的提升?这不仅是商业史的问题,更是水运技术史的问题。对于较大型的船舶通过峡江的激流险滩,到什么时候有了更为成熟的解决办法?否则我们就不好理解为什么这里集聚了如此多的船工、纤夫、挑夫等等靠水吃饭的人。
第三,与上述二者均有关系的是,清代的政府和民间,对于金银以外的矿产有了更深的认识,于是富产有色金属的西南地区、特别是西南山区便有了特殊的意义。许多人奔赴云贵,四川是必经之地,而货物从西南运出,长江又是最便利的运道,于是形成了一条沿长江的人流、物流和资金流。这一情形就导致了四川的移民不只是定居下来的移民,还有大量处在不断流动中的移民。
也许还有一些别的思路,留待作者在今后的研究中思考和发现。只有这样,对巴县客长的研究才能被放到大历史中去,这才是区域社会史研究的意义。
清中晚期巴县的团练,是作者着力较多的另一个话题。在周锡瑞的“地方军事化”意义上的讨论,似乎也没有更多深入的余地。作者一方面认为团练势力要介入地方权力结构,必然发生利益冲突,另一方面又认为,团练逐渐取代了客长的位置。如果客长与团练一身二任,形成潜移默化的改变,似乎并不应导致基层权力格局的剧烈变动。假如没有的话,我们讨论团练的意义是什么?团练的兴起与客长的消亡到底说明了什么?沿着前面那个主题的思路,这是否说明,在某种意义上,到晚清时,人口频繁流动带来的麻烦已经大大减少了?相对定居下来的人口和日益增加的乡绅更加需要一种强大的区域性保护势力?需要一种可以和国家勾连的、而非客长那种比较民间的体制?
晚清学董的问题等等,在这里就不一一讨论了。我发现,到这时,移民社会的问题开始被淡化了,也就是说,在地化的主题逐渐为普遍性主题所取代。这好像的确是现代性带来的客观过程,但我又多少有点不甘心,真相会不会被资料所遮蔽呢?
也许读者会问,你所提出的这些问题,为什么不在作者写论文的过程中提出来、反而“事后诸葛亮”呢?必须承认,在论文写作过程中,作者还有另外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此外,一些问题是我重读本书时新想到的;当然也有些问题作者可能并不认为是问题,无需理睬。总之,我利用这次机会,与作者再次进行相关探讨,对我深化自己的思考亦颇有帮助。当然,由于我并没有做过西南的研究,以上所说并不一定为作者和同行接受,也是非常合理的。
以上所写,完全摆脱了序言中通常会出现的客套话,基本上是学术探讨。不敢说正确,但符合本书的学术性,则是毫无疑义的。
是为序。
2013年9月25日于北京